"也许受害者没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,而是走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,故无法将摩托车车主,也是肇事者雇主――肇事者师傅一起列为被告,这可能是法院将民事赔偿责任全判给肇事者一人承担原因。而肇事者是一个年轻人,根本无经济赔偿能力,这就导致受害人一方拿不到任何赔偿款了。在实践中,遇到这类案件时,只要肇事者是被他人雇请,或者还有其他要承担赔偿责任者,一般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,在追究肇事者的刑事案件中,不提附带民事诉讼,这是索赔的诉讼技巧问题。不知受害人家属是否向律师咨询过,不然案件不至于使案情造成这样的后果。从这起案件中,也提醒了我们,在遇到法律问题时,最好能向律师咨询。"
一个抗美援朝老战士的不幸遭遇
有网友在新浪博客中留言,希望我关注他所披露的案件。于是我上到了博名叫"坚持下去"的博客,看到了里面的几篇文章,文中披露了一个抗美援朝老人张建云发生车祸后的悲惨遭遇。
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,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都是非常清楚。
从法律关系上来看,肇事者驾驶的摩托车是其师傅的,这辆摩托车也没有牌照,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。肇事者的师傅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徒弟骑而引发交通事故,是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。
因此,受害者家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将肇事者和他的师傅一同告上法院,要求他们共同赔偿。但是,从案情中知道,肇事者与师傅之间存在雇用关系,那么,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应是其师傅,肇事者仅承担交通肇事刑事责任。
也许受害者没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,而是走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,故无法将摩托车车主,也是肇事者雇主――肇事者师傅一起列为被告,这可能是法院将民事赔偿责任全判给肇事者一人承担原因。而肇事者是一个年轻人,根本无经济赔偿能力,这就导致受害人一方拿不到任何赔偿款了。在实践中,遇到这类案件时,只要肇事者是被他人雇请,或者还有其他要承担赔偿责任者,一般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,在追究肇事者的刑事案件中,不提附带民事诉讼,这是索赔的诉讼技巧问题。不知受害人家属是否向律师咨询过,不然案件不至于使案情造成这样的后果。从这起案件中,也提醒了我们,在遇到法律问题时,最好能向律师咨询。
从披露的案情中还知,张建云老人是在路边上客车时,被肇事者驾驶摩托车从后面超车而被撞伤,客车在路边停车上客占道,我个人认为,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当年如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的话,完全可以将客车所有人(公司)与其他承担责任者一起告上法庭。
我以为,避开诉讼不谈,单就老人遭到车祸之事,由于其家庭困难,且又得不到赔偿,有关部门也应予以救助,不能袖手旁观,这毕竟是一个为共和国流过血的老人。文中所指的交警部门,他们的态度和行为,不要说受害人家属会感到气愤,就是局外人看了也会感到不平。
如今老人离去了,丢下了一个年已九十高龄的老母,老人的儿女又是下岗工人。我们的政府部门,特别是民政部门是不是该予以救济呢?
希望有媒体能关注一下这件事,如网友对这件事都感兴趣,可登陆"坚持下去"博客,网址是http://blog.sina.com.cn/23568lkjy。(仅以此文回答"坚持下去"博友提的一些法律问题。具体案件上的法律问题,还请带着相关诉讼材料向当地律师详细咨询。)
(作者: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)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